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葡萄牙议会通过阿姆斯特丹条约

1999-01-09 来源:光明日报 陈庆煜 我有话说

本报里斯本1月7日电葡萄牙议会经过激烈辩论,昨晚就批准阿姆斯特丹条约问题进行投票表决。执政的社会党和最大的在野党——社会民主党投了赞成票,共产党和右翼人民党部分议员投了反对票。从而结束了葡各政党为此长达一年多的争论,正式批准了该条约。

阿约是欧洲联盟15国成员于1997年10月2日在荷兰的阿姆斯特丹签署的新条约。它是在原马斯特里赫特条约(简称马约)实施4年后,欧盟各国经过漫长的改革历程,对马约内容提出了尖锐批评和修改,最后在意大利都灵首脑会议上拟定的。阿约通过后需要欧盟各成员国议会分别批准。德国议会在1998年5月7日第一个率先批准,葡议会是第11个批准此条约的。西班牙、希腊、荷兰和比利时4国议会迄今尚未批准。

阿约较之马约更为简化明了,增加了一些贴近公民生活的条款,如就业、保护环境、公共医疗卫生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等。阿约突出欧盟委员会赋有制定、指导集体安全与对外政策的职能,有权进行国际谈判和签署国际协议,加强与西欧联盟合作,建立共同防御战略,直至将其融合到欧盟之内,使之在国际上“面对美国霸权”发挥更大作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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